摄影艺术创作的主体
--摄影家
创造意识”是摄影家主体性的一种体现。“创新意识”是摄影家主体性的又一种体现……『点击』
3、摄影家与自我
2、摄影家与观众
1、摄影家与社会
摄影家作为“社会的人”,生活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必然会用摄影艺术作,来反映这个特定的社会生活,来满足这种社会生活的精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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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家必须用作品去反映观众所关心的人、物和环境,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是用真正具有审美意义和审美价值的摄影艺术作品,使观众获得情感愉悦和精神愉悦。摄影家只有创作出充分体现人类崇高情感的摄影艺术作品,才能真正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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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意识”是摄影家主体性的一种体现。“创新意识”是摄影家主体性的又一种体现,表现为超越前人,越越同代人和超越自己的创新意识。
摄影家的品格和修养:摄影家应具备丰厚的生活阅历;摄影家应具备洞察生活,深切体验生活和敏锐感受生活的能力;摄影家应掌握娴熟的摄影技能巧,应具备艺术天赋和艺术才能。摄影家应具备强烈的主体意识和丰富的情感。在摄影艺术创作中,摄影艺术美的创造具体表现为:“社会生活的纪实美”的创造;“主体情感的表现美”的创造;“摄影手段的技巧美”的创造和“个性特色的风格美”的创造。
1、“社会生活的纪实美”的创造
2、“主体情感的表现美”的创造
3、“摄影手段的技巧美”的创造
3、“个性特色的风格美”的创造
4、摄影艺术创作过程及审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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