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教学大纲
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 |
先修课程: |
总学时:51 |
学分:3 |
理论学时:47 |
讨论学时:4(无课程实验) |
开课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适用专业:师范类专业 |
大纲执笔人: 李宜江 |
大纲编写时间:2007年1月 |
教研室主任审核: 孙德玉 |
教学院长审定: |
一、说明
1、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教育学是师范院校和开展教师教育院校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主要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师范生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教育学素养,特别是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下师范生所必须具备的教育观念、知识与技能。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通过教育学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认识教育规律,形成教育教学技能。
(2)通过教学,让学生感受知识的发展过程,优化学生的思维过程和思维品质,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其能力、研究意识和探究能力等。同时,在学习教育学知识和理论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
(3)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使学生在学习教育学的过程中,产生一种愉悦的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
2、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为有利于学生完整、准确、全面、系统地掌握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要提倡主动、探究、合 作的教学方法,以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精讲辅导、问题探究、合作互助的方式进 行教学活动,力求在教学中启发引导、生动活泼。
(2)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 主义学风,既要结合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进行教学,也要从学生的学习实际出发,引导学生运用有关教育理论分析自己身边教育工作的问题,总结教育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尽量高标准、严要求,使学生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
(3)在传授科学知识的同时,要注意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培养,加强教学的教育性,要指导学生阅读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以开阔视野。
3、本课程的重点与难点
重点:本课程的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教育与个体发展的关系,课程理论及我国新课程改革的基本情况,教学实施等
难点: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教育与个体发展的辨证关系,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的实践分析与理性反思,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国学校教学实际的改革与反思。
二、课堂教学时数及课后作业题型分配
章目 |
教 学 内 容 |
教 学
时 数 |
教学方式
或 手 段 |
课 后 作 业 |
思考题 |
练习题 |
一 |
第一章 绪论 |
3 |
讲授 |
√ |
|
二 |
第二章 教育的发展与创新 |
3 |
讲授 |
√ |
|
三 |
第三章 教育与社会 |
5 |
讲授(讨论) |
√ |
√ |
四 |
第四章 教育与个体发展 |
4 |
讲授 |
√ |
|
五 |
第五章 教育目标 |
4 |
讲授(讨论) |
√ |
√ |
六 |
第六章 教育主体 |
2 |
讲授 |
√ |
|
七 |
第七章 课程 |
7 |
讲授(讨论) |
√ |
√ |
八 |
第八章 教学原理与模式 |
7 |
讲授(讨论) |
√ |
√ |
九 |
第九章 教学实施 |
7 |
讲授 |
√ |
|
十 |
第十章 班级建设与班主任工作 |
5 |
讲授(讨论) |
√ |
√ |
十一 |
第十一章 课堂管理 |
4 |
讲授 |
|
|
合 计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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