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原则与经验总结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思想

1.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设想

    中国共产党自创立始,就确定了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但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刘少奇等对民主革命胜利后中国将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作出了明确的阐述。新中国成立后,在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践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又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丰富。
第一,关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
    毛泽东等认为,这是由当时国内外各种主客观因素决定的。主要是:(1)经济、政治上十分软弱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缺乏远见和足够的勇气,并且有不少人害怕民众,因此,既没有能力领导民主革命取得胜利,也没有能力在中国建立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2)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不希望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决不能容许资产阶级独占革命的胜利果实,不希望自己刚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和剥削中解放出来,又重新遭受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3)国际环境不允许在中国独立地发展资本主义。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正处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两条道路激烈斗争的国际环境中,长期支持中国革命的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不希望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帝国主义国家只想使中国成为它们附庸国,也不愿意中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4)中国当时还不具备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中国革命虽然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取得了胜利,但当时中国的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却十分落后,中国并不具备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条件。正如毛泽东所说:“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第二,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时间的设想。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将在中国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是社会主义社会。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刘少奇等都有明确、一致的阐述。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究竟要搞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等等,这些问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刘少奇等回答得比较笼统,一般说“相当长的时间”,也说过“一二十年”、“二三十年”时间。
    早在1935年12月的瓦窑堡会议上,毛泽东就说:“革命的转变,那是将来的事。在将来,民主主义的革命必然要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革命。何时转变,应以是否具备了转变的条件为标准,时间会要相当地长。” 1948年9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刘少奇提出,民主革命胜利后,不能马上直接采取社会主义的实际步骤,“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的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倾的错误”。毛泽东插话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当天,在为会议做结论时,毛泽东又说:“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的准备……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当有代表问什么时候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毛泽东回答:大概二三十年。当有些代表提议把社会主义前途写进《共同纲领》时,刘少奇、周恩来对《共同纲领》不必明确写上社会主义前途的原因向代表们作了解释。刘少奇说:“在中国采取相当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还是相当长久的将来的事情,如在共同纲领上写上这一个目标,很容易混淆我们在今天所要采取的实际步骤。”直到1951年春,刘少奇还明确提出,共产党员“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可见,民主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要在中国搞一段新民主主义建设,是真心实意的。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和性质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仅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和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想,而且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征,以及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等提出了设想。
(1)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社会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也区别于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都有其鲜明的特征。
第一,经济方面,实行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包括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开始勾画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到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前后,最终形成了关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理论。毛泽东说:“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的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的实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逐步形成。
国营经济是新民主主义国家所经营的,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除了各解放区原有的公营经济外,主要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来的,是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和新民主主义政权的主要物质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代表着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方向,为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奠定了经济基础。
    合作社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民主革命时期,党就领导一些解放区民众组建起生产、消费、信用等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合作社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成为人民群众发展生产、减少剥削、共同致富的经济依托,也是人民政府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强有力的助手。
个体经济是指分散的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经济,当时占全国经济总量的80%以上。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国家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同时,从1953年开始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个体经济逐步走上集体化的道路。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两重性,既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方面,又有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消极方面。新中国成立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仍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仍然是新民主主义国家要保护的经济成分。但是,它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方面主要的资本主义因素,新民主主义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方针是利用、限制和改造。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发生合作关系的新型经济成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利用、限制和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过渡形式。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五种经济成分的关系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共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政治方面,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在中国建立的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1948年1月,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和损害的民族资产阶级。” 1949年上半年,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把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称作“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根据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的建国政治主张,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随着民主革命的胜利,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和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被赶出中国大陆,买办阶级也随之消亡;封建地主阶级随着土地革命和改革的完成而被消灭;官僚资产阶级随着没收官僚资本工作的完成而寿终正寝。中国社会主要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构成。
     在新民主主义的人民民主专政中,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从政治上保证着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同时,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同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一起,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参加国家政权,担任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
第三,文化方面,实行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等多次提出,将来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要发展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新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根据毛泽东这一思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提倡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方针,对旧有的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事业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国民党“党义”、“军训”等反动课程教育,取消了法西斯式的训导制度,从帝国主义手中收回了各种受其控制的文化、教育、宗教和医疗等事业单位的自主权,清理了戏曲、电影等社会文化事业中反爱国、反革命、反人民的腐朽、没落和奴化等因素。同时,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关于“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适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的规定,对知识分子实行了团结、教育和改造的政策,努力组织知识文化界学习社会发展史、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新民主主义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等。这一方面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另一方面帮助知识分子树立了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使知识分子的绝大部分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工作人员,转变成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在新民主主义时期,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新民主主义文化中的社会主义因素,规定着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同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继续影响着广大群众,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文化方面的非社会主义因素。
总之,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均包含社会主义的成分和非社会主义的成分,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是在文化上都已经占居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彼此斗争着。由于社会主义因素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加上整个有利的国际形势,“这就决定着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将获得最后的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灭”,新民主主义社会就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2)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提出: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是“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以及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都肯定,我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共同纲领》也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
    1953年6月,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毛泽东等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作出了更加完整、全面的表述。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批发的由中宣部编写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指出:“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任务胜利完成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时期”、“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衔接和交叉问题,不仅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上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相继胜利发挥了指导作用。

3.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条件

    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在中国通过新民主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所规定的。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必须有相应的各方面条件。
(1)经济条件
    一是,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及现代化工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这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商业采取保护的政策,使濒临危机的民族工商业得到新的发展,进一步创造了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物质基础,即生产力基础。
    二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中,不仅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更重要的是还有处于领导地位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它主要是通过没收国民党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建立起来,这些先进生产力更是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
(2)政治保证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治条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成为新中国的执政党,这是决定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政治力量;二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各级政权的建立,这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政治保障。
(3)国际因素
    20世纪50年代,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还有当时的国际环境的影响。这主要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主义运动出现勃兴的局面,特别是苏联在战后的迅速恢复显示了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希望;苏联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支援,这些都成为促使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国际条件。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及基本内容

     1952年9月,毛泽东提出了从现在开始用10到15年时间,逐渐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1953年6月,毛泽东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阐述;12月,形成了完整正确的表述。这就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将这条总路线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一化三改造”、“一体两翼”。社会主义工业化是总路线的主体,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社会主义改造是总路线的两翼,是要解决生产关系的问题,解决所有制的问题,以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方面互相关联、互相促进,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

2.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反映了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性。这主要是:
第一,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
    
近代以来,中国之所以屡遭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就是因为中国长期的封建主义统治,造成了中国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抵挡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近代以来,所有的志士仁人都希望中国独立与富强起来,但都失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才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前提。而国家的独立和富强,有赖于国家的工业化,即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只有实现了工业化,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使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好地显示出来。
第二,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
    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中,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必然出现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这就不能不发生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国家的各项政策、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与本企业职工乃至全国各族人民之间的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党和政府开展的打击投机倒把、调整和改组工商业、“五反”运动、粮食棉花的统购统销以及企业内部的工人监督生产等一系列必要的措施和步骤,必然地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引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第三,土地改革后,个体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为了避免产生两极分化,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确实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一方面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大,一方面对农业技术改造的支援日益增强,这也是促进个体农业向合作化方向发展的一个动力。
    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三、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总结

1.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对个体农业与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经验是:
第一,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根据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走出了一条先实现合作化,再逐步实现机械化的道路。
第二,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互助组是在农民维持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前提下,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通过交换劳动力和生产工具而组织起来的,它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初级合作社以土地人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带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高级合作社,是农民将原来归自己所有的土地、耕畜和主要生产工具交给合作社,归合作社集体所有;并在合作社统一经营下,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经验是:
第一,严格区别官僚资本与民族资本的界限,对民族资本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
第二,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个别行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第三,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资本家个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夺取政权以后,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是马克思、恩格斯最先提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还进一步设想,无产阶级是否有可能以和平的手段迫使资本家屈服于掌握了政权的无产阶级,将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和平地转到无产阶级的国家手中。恩格斯认为;如果能用这种和平的赎买的方式实现所有制的变革,那将是“最便宜不过了”。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只是提出了这种设想,而没有来得及付诸实践。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后,列宁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认识到当年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重要性,认为掌握了政权的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有可能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最终实现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在1918年和1921年两次提出赎买主张。但是,由于俄国资产阶级极力反对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拒不接受苏维埃政府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府,终于不得不以暴力的手段无偿剥夺资本家的生产资料。

3.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的历史意义

(1)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20世纪50年代中国进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胜利,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了绝对的优势,成为中国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解放,了被束缚的社会生产力,在这场涉及几亿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变革中,不仅避免了通常难以避免的生产下降、商业萎缩、市场萧条、工人失业等不良后果,而且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中国提前完成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使产业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社会的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已经被赶出中国大陆,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已经被消灭,农村的富农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向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工人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政治与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广大劳动人民从此摆脱了受剥削的境遇,成为掌握国家生产资料的主人,实现了真正的当家作主。???
    所有这一切,表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已经基本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成为20世纪中国人民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又一次历史性巨大变化,为日后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2)社会主义改革与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关联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后期过于急促和粗糙,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遗留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后来的一个相当长时间内,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的修正和克服,相反在一些方面又有发展,特别是不久出现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和经济建设中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使社会主义生产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示。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革,就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些遗留问题及其以后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的纠正,并在此基础上的继续前进。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统一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前进的道路,有着内在的历史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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