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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光又称为”顺光”,其照明方向与照相机的拍摄方向相一致。正面光具有照明均匀,阴影面少,能隐没被摄体表面的凹凸不平,影像明朗,但其光线照射平均,难以表现被摄体的明暗层次和线条结构,画面平淡。正面光拍摄要注意主体与环境的色调对比,以求主体与环境在亮度和色彩上有明显差异。 ![]() 前侧光属于侧光的一种,位于照相机的左右两侧,并与照相机的主光轴构成45o左右的角度,对被摄体的照明形成明显的立体感,且影调丰富,色调明快。前侧光用得最多的是高位前侧光,采用高位前侧光照明拍摄人物,常在人脸的暗部形成一个倒三角形的光区。在人物摄影中(如下)被称作 “三角光”照明。 ![]() 正侧光又称全侧光。当光源位于照相机一侧,与摄影镜头的主光轴呈90o角时,便构成正侧光照明,如下图所示。在正侧光照明下,被摄体的受光面与阴影面几乎相等,有利于被摄体的线条和表面结构特征的表现,但明暗光比较大,应对人物的暗部加辅助光,缩小光比。正侧光多用于男性人像,有利于表现人物的阳刚之气。运用侧光拍摄的照片反差大,立体感、质感和空间透视感都很强。 ![]() 当光源从被摄体的左侧或右侧的后方,并与摄影镜头的主光轴构成135o左右进行照明时,即为侧逆光照明。运用侧逆光照明,被摄者只有左后侧或右后侧受到照明,平均亮度很低,阴影部位明显,反差很大。光质柔和的侧逆光能充分表现出被摄体的纹理和质感,勾勒出被摄体的轮廓,因17世纪荷兰画家伦勃朗擅长运用侧逆光,故又被称作 “伦勃朗光”。效果如下:
![]() 光源正对着照相机摄影镜头的照明即逆光照明。在全逆光照明下,被摄体背对照相机的一面受光,而面对照相机的正面则处于阴影中,应注意对其暗部加以补光。如果不补光,则可以拍摄成剪影照片。 ![]() 当光源从被摄体的顶部垂直向下照明,便是顶光照明。被摄体在顶光照明下,水平面明亮,垂直面阴暗。如果迫不得已要在这种光线下拍摄人物,应注意采用以下补救措施:一是改变拍摄角度,请被摄者将头部上仰或下俯,以改变顶光对人物面部的照射角度;二是对被摄体的暗部加以补光,可用反光板。闪光灯或其他反光工具对暗部补光,以提高暗部的亮度;三是用遮阳物挡住垂直照射的光线,以改善人物脸部的明暗反差。效果图如下:
![]() 脚光在摄影中多用于背景光的造型。脚光照明时被摄体下明上暗,很少用脚光照明拍摄人物。烛光或野外篱火是一种特殊的脚光。脚光有时作为辅助光可用以消除人物鼻子或下巴底下过重的阴影。在风光摄影中利用早晚尚在地平线上的太阳拍摄城市雕塑。建筑物,能获得一种较为壮观的景象。效果图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