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教学大纲
课程性质:专业主干必修课
先修课程:和声、曲式学等
总学时:144
学分:8
理论学时:108
讨论学时:36
开课学院:音乐学院
适用专业:作曲理论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本院其它专业可选修
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本课程是作曲与音乐制作方向的专业主干必修课。学生在掌握了旋律写作、和声、复调、配器、曲式等作曲基础技术理论之后,此课程主要教授和探索一些作曲的基本技法,基本原理和一般的规律。但也要明确,作曲没有什么规定的技法,本应是“自由作曲”,需要灵活应用,在掌握全面理论知识之后,是既要遵守一些技术理论的原则规章更要勇于突破不受束缚,加以取舍、发展和变化的一些大胆的创作实践活动。从而引导学生具备艺术的气质、感情,对社会生活的敏锐感觉,能够通过创作音乐来表达人类的各种情绪,以反映社会生活的精神面貌,努力提高学生们的创作和编配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音乐创作的教学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