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 image  Molecular Biology   
  
 
学校文件


安徽师范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暂行规定

〔2005〕30号


(1) “双语”教学课程的立项、结题与日常管理
学校鼓励广大教师大力开展双语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本科教学工作质量。学校将对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进行立项,立项时划拨第一期资助经费,结题通过后划拨第二期资助经费。
任课教师应于课程结束时,将《安徽师范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结题报告书》以及相关的教学研究成果和资料等及时报送各学院,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鉴定工作以后,统一报教务处。
各学院教研室要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校教字[2004]61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校教字[2004]61号),负责“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并为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
(2) “双语”教学课程教师工作量计算与有关奖励
对承担“双语”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对其教学工作量按1.5的倍率核算。承担“双语”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享有我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外语培训、学习等机会,以利于帮助他们提高外语教学能力。
在“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学校将组织有关单位对课程建设质量和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评选“双语”教学优秀教师和“双语”教学先进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