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寓功能任务于对象结构之中”为建构原则,以“文学活动”为核心范畴,以文学活动中的创作与接受双向流动、历史与现实古今沟通为基础命题,置文学作品于共时与历时的核心处,分全书为三编。
第一编“本体与本文”。首先讨论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一般性、特殊性与自身的个别性,在文学与其它意识形态、文学与历史和新闻等其它语言作品的关系中逐层揭示文学的本质特征;进而把文学放在艺术体系中,考察文学在传统艺术中的地位,探讨文学在现代传媒艺术时代的命运。文学的本质特征通过文学作品得到落实与体现,于是,接着讨论文学作品的审美结构、审美要素和体裁种类,深化对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认识,为分析和评价文学作品提供系统的价值参照和具体的方法途径。
第二编“创作与接受”。首先讨论文学的创作规律和创作风格,依次阐述文学的创作基础、创作过程、创作原则和文学价值的生成等问题;而文学风格是创作主体的艺术个性在文学作品中的实现,离开创作活动和创作个性就没有创作风格,因此自然应当在研究创作规律后讨论文学风格的特征,成因和形态等问题。然后讨论文学的传播与接受,着重探讨文学传播在文学活动中的意义、文学欣赏的性质、过程和效应,以及文学批评的性质、标准和原则方法。
第三编“发生与发展”。这一编集中从历时层面讨论文学的发生与发展,阐明文学发展的特殊规律,探讨文学发展的复杂根源和多种形态,最后归结到文学史的研究,简要阐述文学史的本质、分期、形态和文学史研究的范式。
因此,全书三编是一个纵横结合、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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