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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竞赛组织与裁判方法

来源:精品课程大学体育 作者:大学体育
  

一、游泳竞赛组织与裁判方法

(一)游泳竞赛的组织机构

一般来说,在举办大、中型游泳比赛之前,都要成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由举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一般由主管领导和游泳界权威人士若干人组成。办公室是具体的办公机构。保卫组。

二 、游泳竞赛的规程

竞赛规程是竞赛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竞赛的依据。一般包括的内容有:大会的名称;竞赛日期和地点;竞赛项目;参加单位;参加方法;竞赛方法;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及报到的时间和地点;

三、基层游泳竞赛的特点

基层游泳竞赛通常是指由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举办的各种类型游泳比赛和各级体育部门举办的少年儿童游泳比赛。

形式:教学比赛、集训赛、选拔赛、达标赛、分区赛、邀请赛、对抗赛、通 赛、冠军赛、锦标赛等。

四、游泳竞赛规则简介

(一)游泳池

标准比赛游泳池长50米(+0.03米)×21米或25米,短池25米(+0.02米)×21米或25米。水深2米以上。第一泳道与最后一条泳道与两侧池壁的距离不少于20厘米,安装出发台的池端,从池端1米至5米的范围内的池水应至少有1.20米深,泳道数和池宽不限。

比赛水温26℃(误差±1℃)。室外游泳池不低于25℃。比赛时,池水必须保持正常水位。水面要平稳。

游泳池内由9条分道线构成8条泳道,每条泳道宽2.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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