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人员的组成
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技术检查员1人,评分裁判6-10人。
3.编排记录长1人。
4.检录长1人
二、比赛场地与器械
(一)场地
比赛在地毯上进行。单练和对练项目的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边线,其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在场地的两长边中间各做一条长30厘米、宽5厘米的中线标记。
集中项目的场地长为16米、宽14米,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边线,其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安全区。
——比赛场地上空从地面量起,至少有8米的无障碍空间。
——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二)武术器械
1.枪。 全长不得短于本人直立直臂上举时从脚底到指端的长度,枪樱的长度不得短于20厘米。枪杆中线以下任何部位的直径,不得少于如下的规定:
成年男子:2.30厘米
成年女子:2.15厘米
少年男子:2.15厘米
少年女子:2.00厘米
儿童不受限制。
2.棍。 全长不得短于本人身高。
棍中线以下任何部位的直径规定与枪同。
3.刀、剑规格按运动员身高确定使用的型号。
型号 运动员身高 刀、剑长度 刀重量 剑重量
① 1.5米以下 72厘米 0.625千克 0.555千克
② 1.5—1.55米以下 74厘米 0.650千克 0.565千克
③ 1.60—1.60米以下 76厘米 0.675千克 0.575千克
④ 1.60—1.65米以下 78厘米 0.700千克 0.600千克
⑤ 1.65—1.70米以下 80厘米 0.725千克 0.625千克
⑥ 1.70—1.75米以下 82厘米 0.740千克 0.633千克
⑦ 1.75—1.85米以下 86厘米 0.810千克 0.725千克
⑧ 1.85米以上 90厘米 0.910千克 0.775千克
刀的硬度:刀身直立,自重下垂不得出现明显弯曲,应有一定弹性。
剑的硬度:剑身直立,自重下垂,剑身不得弯曲。
刀、剑在外力作用下弯至90度,弯曲三分钟不变形。
刀、剑规格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并监制。
(三)比赛服饰
1.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规定的比赛服装。
(1)长拳、太极拳、太极剑、刀、剑、枪、棍、对练、其他拳术、其他器械等项目服装款式及规格要求。
(四)比赛时间及计分方法
1.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20秒。
2.太极拳自选套路3-4分钟(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到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3.太极剑、集体项目3-4分钟(到3分钟时,开头长鸣哨示意)。
4.其它项目:
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对练不得少于50秒钟。
5.如分年龄组比赛时,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成年组1分20秒,少年组1分10秒,儿童组1分钟。
(五)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1.年龄组别
(1)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2)少年组:12周岁至18周岁以下。
(3)儿童组:12周岁以下。
2.进场、退场、起势、收势与礼节
(1)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集体项目在进行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者向裁判长申明。
(2)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向裁判长行注目礼,而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
(3)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4)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三、评分方法与标准
(一)长拳、太极拳、南拳、剑、刀、枪、棍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1.评分裁判员的组成:
由评判动作完成的裁判员3-5名和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员3-5名组成。
2.裁判员评分:
各项比赛的满为10分,其中动作完成分值为6.8分,演练水平分值3分,创新难度分值为0.2分。
(二)其他拳术、器械、对练、集体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1.其他拳术、器械、集体项目的评分方法:
①裁判员评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的评分标准,在各类分值中减去错误动作的扣分,即为运动员得分。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必须是0或5。
②应得分数的确定:五个裁判员评分,取中间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运动员的应得分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③最后得分的确定:裁判长从运动员应得分数中扣除第十九条“裁判长的扣分”规定里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简介
一、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执行裁判人员的组成
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2.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记录员、计时员各式各1 人,边裁判员5人。
3.编排记录长1人。
4.检录长1 人。
(二)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1.编排记录员2-3人
2.检录员4-5人
3.医务人员3-5人
4.宣告员员1-2人。
二、场地与服装护具:
(一)、比赛场地为高0.6米、长8米、宽8米的木结构的台上进行。台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有帆布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米的阴阳鱼图。台面边缘有0.05米宽的红色边线;台面四边向0.9米处画有0.1米宽的黄色警戒线。
台下四周铺有高20~40厘米、宽200厘米的保护软垫(擂台平面示意图)(图17-24)
擂台平面示意图
注:A线: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宣告员
席。
B线:裁判长、副裁判长、计时、记录
员席。
C线:运动员、教练员席。D线:1、2、
3、4、5为边裁判员席。
图17-20
(二)服装护具
1.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齿、护胸、护裆、护腿、赤腿穿护脚背。比赛的护具分分红、黑两种。
2.拳套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为320克;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为280克。
3.穿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背心和短裤,护裆必须穿在裤内。
三、比赛时间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四、体重分级
(一)48公斤级(≤48公斤)
(二)52公斤级(>48公斤—≤52公斤)
(三)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
(四)60公斤级(>56公斤—≤60公斤)
(五)65公斤级(>60公斤—≤65公斤)
(六)70公斤级(>65公斤—≤70公斤)
(七)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
(八)80公斤级(>75公斤—≤80公斤)
(九)85公斤级(>80公斤—≤85公斤)
(十)90公斤级(>85公斤—≤90公斤)
(十一)90公斤级以上(>90公斤)
五、竞赛中的礼节
(一)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每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相互行抱拳礼。
(三)宣布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同时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回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回礼。
六、使用方法,得分标准等:
(一)禁用方法
1、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2、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小腿。
3、禁用方法: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4、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用腿攻击倒地方的头部;用拳连击对方头部。
(二)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的武术各流派的攻防招法
(三)、得分标准:
以下情况得3分:
1.在一局比赛中,一方第一次下台,对方得3分。
2.用转身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
3.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即刻站立者。
4.使用勾踢将对方踢倒而自己站立者。
以下情况得2分:
1.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者。
3.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4.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以下情况得1分:
1.用手击中对方得分部位者。
2.用腿击中对方和下肢者(脚除外)。
3.运动员消级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 分。
4.主动倒地超过3秒不起立,对方得1分。
5.使用方法双方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抱缠时击中对方。
(四)犯规
技术犯规
1.消级搂抱对方
2.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3.比赛中场外进行指导。
4.比赛中裁判员有不礼貌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5.比赛中大声叫喊。
6.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7.上场不戴或吐落护齿,有意松脱护具。
8.运动员不遵守礼节。
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用不允许的方法击中对方。
七、 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
1.在一场比赛中,3次有效使用3分动作者为胜方。
2.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3.被重击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胜方。
4.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达3次,判对方胜。
5.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每局比赛结束,依据边裁判员评判结果,得分高者为该局胜方。
(三)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2次,对方为胜。
(四)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两次有效使用3分动作者为该局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