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公民政治文化的发展
李传柱
公民政治文化,是指处于一定历史—社会—文化条件下的公民,作为权利义务主体对政治体系、政治活动、政治产品及自身的政治价值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倾向。它包括公民的政治知识、政治技能、政治地位、政治作用、政治情感、政治理念、政治道德、政治安全感和政治绩效感等。新中国公民政治文化建设,伴随当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历经曲折,从一个方面为我们探讨新中国政治的特点和规律,提供了丰厚的历史素材。
第一阶段: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66年5
月“文化大革命”爆发前夕。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建立新型的公民政治文化做了大量工作。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公民政治文化在中国大地上初步形成。
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公民政治文化进入到当代发展阶段。人民政府特别注重政治文化的除旧布新,利用一切有效手段,荡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腐朽政治文化,培育和传播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公民政治文化在新社会的更新和创新,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奠定了牢固的思想文化基础。
1.经济革命。公民政治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总是根植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要改变旧的意识形态,就必须改变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建国之初,党和政府着手经济基础的改造:没收帝国主义和官僚买办的资本为国家所有,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满足千百年来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了长达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建立起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样就从根本上铲除了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得以滋生、繁衍的土壤,为传播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理念开辟了广阔道路。尽管“文革”前国家的经济建设比例失调,急躁冒进,又遭遇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生产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但从总体上看,还是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就。我们建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人民的生活比起解放前有较大改善。他们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许多人正是从新中国带给他们的切身利益中,深刻认识和积极支持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
2.政治革命。公民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巩固,离不开政治体系的扶持和保护。党和政府在恢复国民经济的同时,着手进行民主改革,创立人民民主的政权机构及各项政治制度。建国之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制定《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施政纲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会议。随着土地改革、剿匪反霸及抗美援朝的胜利,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及时推行普选,以普遍、平等、直接和无记名的选举程序、选举方法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政治权利,踊跃参选。据统计,在全国区、乡基层选举中,
参加投票的选民有2.78亿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5.88%,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566.9
万名[1]。这种参政热情在世界上也属罕见。从此,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我国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途径。同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民主权利的实践,增强了公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培养和锻炼了他们参与政治的能力,密切了党群政群之间的关系,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权的社会政治基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及对权力腐败现象的严惩,树立起人民政权的廉洁形象。这些都更加坚定了人民群众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权体系的认同。
3.社会革命。社会文化是公民政治文化的外在氛围,对公民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建国之后,党和政府带领人民群众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改造工作,力图消灭那些没有跟随旧制度一起消逝的旧风俗、旧道德和旧意识。人民政权提倡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新道德及新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化心态、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友爱互助的精神风貌。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状态、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依靠,培育了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政治认同感、政治安全感和政治绩效感,激发起他们参与国家政治的愿望和要求。
然而建国后的17年间,党和政府推动公民政治文化的建设,主要地还是偏重于培育公民的政治热情和政治信仰。广泛的民主参与,往往是动员型参与,而非自主型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不足,对困难和问题的估计不够,使党和政府提出许多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和政策。在理论宣传和政策实践上采取“左”的做法,误使人们以为共产主义马上就会到来。主观上增加的期望在客观上不能实现,结果转化成失望。于是,炽热的感情开始降温,最终形成政治冷漠。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极大地挫伤了民主党派及知识分子的参政热望。以庐山会议为发端的党内生活不正常现象,急剧地作用于社会生活,必然导致以专政斗争取代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高度集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体制,压抑了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自主意识,阻碍了公民政治文化的成长和进步。
第二阶段:从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到1978年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由于“左”倾思想主导一切,我国公民政治文化的建设遭受严重挫折,呈现为倒退发展和畸形存在。
——“文化大革命”的空前浩劫,破坏了公民政治文化的物质基础,也伤害了中国公民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情感。1976年,全国职工的实际工资与1957年相比,下降了14%。农民收入增长缓慢[2]。
全国农村约1/3的人口没有解决温饱,年年需要国家救济。十年动乱,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5000亿元,极大地削弱了我国的综合国力。而这一时期,日本和德国从战争废墟上站立起来,成为世界经济大国。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抓住新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加速发展。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实现了跳跃式发展。对此,邓小平指出:“中国六十年代初期同世界上有差距,但不太大。六十年代末期到七十年代这十一二年,我们同世界的差距拉得太大了。”[3]
——“文化大革命”的出发点是为了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而在实践中却背离社会主义滑向封建主义,造成封建主义政治文化的大泛滥,妨碍公民形成正确的政治道德。一些人把传统的“民本”思想与社会主义民主混为一谈,将民主寄托于圣明的领袖,加上某些领导人的默许,导致朴素的政治情感和诚挚的政治信仰发展成严重的个人崇拜,高涨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信徒式的宗教狂热。“民主不是目的是手段”的观念,通过强大的社会政治运动深入人心。只强调民主是国家制度的一方面,否定民主更是公民个人权利的一方面。“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手段。由于政治参与脱离法制的轨道,使无政府主义的暴虐和政治道德的沦丧,屡见不鲜。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权变心理和政治人格,成为某些人的从政特色。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席卷全国的、长时间的特殊政治运动。上至最高领导人,下至基层群众,工农兵学商、各行各业无一不被卷入这场政治斗争的旋祸,其政治参与的广泛性在中外历史上均属罕见。然而,这场由亿万群众参加的“革命运动”,自始至终连党和国家的许多领导人和专家学者也弄不明白。他们有的成了“走资派”和“反动学术权威”,作为革命的对象被专政。不少人今天去整别人,明天却被人整。满腔热情参与运动的人,到头来发现上当受骗,为政治所捉弄。很多公民由此产生政治冷漠和政治厌恶,发誓永远不再过问政治,甚至不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去学习政治。政治运动似乎将每个人都吸引到政治前台,而事实上每个人都在一个号令下行动,缺乏自主的参与意识,丧失独立的政治人格。没有法制规范,随意打砸抢抄,乱捕乱抓。有的人仅仅因为一篇文章或一句话而招来杀身之祸。原本宽松和谐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笼罩在互不信任的可怖气氛之中。公民的政治安全感荡然无存,形成人人自危、谈政治色变的政治恐惧。
“文革”时期,我国公民政治文化畸形发展。究其根本,在于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根深蒂固。它以小农经济为基础,而小农经济从根本上说是国家最高所有权之下的私有制,表现为国家对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对人口的直接课税权,由此带来小农对国家权力的依附与从属[4]。
正如马克思分析的那样,“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支配社会”[5]。对于占中国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来说,土地刚分到手没几天又归公,国家通过一定的集体单位采取高度的计划重新进行控制。这种集体所有制经济,实际上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政治心理因此没有大的改变。中国的近现代化来得较晚。许多身为官员、工人和知识分子的人,其实刚刚从农村移居城市,在他们的头脑中还残存着浓厚的封建意识,加上高度集权的经济政治体制,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大,极“左”思潮泛滥等等,这些都是阻碍社会主义公民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阶段: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通过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党和国家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我国的公民政治文化建设跨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我国公民政治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1.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公民政治文化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而深入发展。
首先,市场经济使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从人民公社体制下解放出来,成为“承包”契约的一方当事人。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经济主体,工人由原来吃企业“大锅饭”变为依赖社会保障的“自由人”。单一的公有制格局被打破,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对切身权益的关注,必然激发公民自主参政的强烈要求。
其次,市场经济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公民政治文化奠定了新的物质基础。公民政治文化建设如同民主政治建设那样,有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当人们处于赤贫状态,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的时候,是无暇、无心、无法获知足够有用的公共信息的。他们不能积极参政,更不可能拥有较高的参政水平。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村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了几十倍,也就拥有更多的经济能力去发展自己,增强了知政议政参政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自信心。
最后,市场经济培养公民的“自由”、“平等”、“法制”意识。民主与自由、平等、法制须臾不可分离。自由、平等是实行民主的前提,法制是实行民主的保障,而市场经济有利于自由、平等、法制意识的发展。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人必须是自由的。他们能够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基础上独立、平等地进行交易。因为,商品交易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要用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因此,人们通常把市场经济又称之为法治经济。
2.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相互作用,决定了持续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必将推动公民政治文化的发展。
首先,党内民主的加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够做到正确的集中”,“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在党内真正实行民主选举等。此后,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委员会会议形成了定期召开的制度。重新调整党与其它社会政治组织的关系,改变过去由党组织包揽一切的做法。党内民主的发扬,对社会政治生活起着巨大的示范作用。
其次,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显著提高;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保障了我国少数民族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特征的村民自治全面铺开;以精简、效能为原则的机构改革逐步深化;终身制被废除,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和以分类管理、考试录用为基本特征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共职务向社会开放,拓宽了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渠道。
最后,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法治的前提是法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了全国性、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条例达几千件,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党的十五大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国家管理的基本方略,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3.精神文明建设。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宗旨与公民政治文化的要求相一致。
首先,思想理论建设。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上的报告等,
都是新时期思想解放的里程碑。改革开放的每一步进展,无不伴随着思想的解放与理论的创新。在改革开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邓小平理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既是继承更是超越。其中的许多观点,破除了人们头脑中的思想禁区,大大激发起社会活力。公民大胆地想、大胆地做,能够以建设者的姿态参政议政。
其次,理想信念道德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把共同理想同各行各业、各个地方、各个集体的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结合起来,同各自的岗位职责和人生追求结合起来”[6];
“把先进性的要求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连结和引导不同觉悟程度的人们一起向上”[6],只有这样,理想的目标才能现实可及,
道德的建设才能落到实处。第一、二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使全国各族人民看到了希望,加强了对共同理想的认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建设,文明社区的创建,塑造着新型的公民和公民政治文化。
最后,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列宁说过,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7]。教育是公民参与的钥匙。一般来说,文化知识多,对政治的认识深,参政技能熟练,行为就易受理性的控制而盲动性小。受教育多,就业机会就多,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相应地提高,因而更乐于关心政治。科学与民主相得益彰,科学精神反对等级和盲从。它们提倡平等与自由,强调规范与求证,有助于健康有序的政治生活。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繁荣,则能增加政治透明度,为公民知政、参政提供机会。
总之,新中国的公民政治文化建设,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成长道路。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惨痛的教训,也不乏有益的启迪:
——社会主义必须重视公民政治文化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逐渐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各项工作的保证,也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而民主建设一方面是制度、体制等政治客体的建设,另一方面也是民主政治主体即政治人和参与政治的人的建设。只有造就出社会主义新型公民,才能谈得上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一切,都要求加强公民政治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对共产党、对人民政府的认同,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公民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不可分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健康发展,是公民政治文化正常发育的前提。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公民政治文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为公民政治文化提供制度和法律的保障;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公民政治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样才能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民政治文化的进步。
——公民政治文化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当代中国的公民政治文化呈现出这样一些特点:一致性与差异性,大多数公民在政治取向上是一致的,但又存在阶级、阶层、职业、年龄、区域、教育等方面的差别;协调性与冲突性,公民的意愿与政治体系的政策有协调的一面,又有不相适应的一面;先进性与滞后性,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占据公民政治文化的主导地位,同时在公民政治文化中,又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残余存在,等等。这些因素,决定了当代中国的公民政治文化建设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 全国基层选举胜利完成[N].人民日报,1954—06—20(1).
[2] 柳随年,吴群敢.“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国民经济[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108.
[3] 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31—232.
[4] 徐大同,高建.试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与特征[J].新华文摘,1988,(1).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 .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678.
[6]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N]. 人民日报,1986—09—29(2).
[7] 列宁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0.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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