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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教学法庭

  刑法学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学生活动
  法庭审判

 


 

   实践教学是安徽师大法学专业的一大优势和特色。2000年在安徽师范大学田家炳楼建成模拟法庭,面积120多平方米。2006年开始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筹建面积达400多平方米新的教学法庭。2007年1月10日,安徽师范大学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校院合作协议,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成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十二法庭(示范庭)。一座现代化的应用法学实训中心于2007年3月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命名为“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示范庭)”,总面积400余平方米,仅仪器设备价值30余万元,完全按照人民法庭建设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能够适用于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各类案件的公开审判活动。
  自应用法学实训中心成立以来,每年开展模拟法庭公演活动及其他多种教学活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在实训中心安排四次示范庭审活动。该中心在我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育水平评估工作中是一大亮点,得到教育部评估专家的一致好评。
  应用法学实训中心下设教学法庭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示范庭)两个部门,并设有三个研究方向:法学实践教学、法律传播与普法教育、诉讼实务与司法改革。



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示范庭)全景图


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示范庭)控制室


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示范庭)羁押室


2007年1月10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级法院二楼会议室签订校院合作协议


2007年1月10日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江家发副处长、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杨家杰主任
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交换文本


2007年1月10日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王肃和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扬炉
代表双方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揭牌


2007年3月16日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示范庭)揭牌


  芜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铿,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王肃,副校长余淑珍,市政法委副书记施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安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庄惠娟,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副书记沈为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家杰,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政领导出席了会议。



2007年3月16日安徽师范大学余淑珍副校长、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杨良胜院长为教学法庭揭牌


2007年3月16日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姚钦颖书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沈为建副书记
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示范庭)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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