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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描述
 
   
 

  《刑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16门主干课程之一。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课程建设在安徽师范大学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奠基阶段:在政教专业开设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校政教专业就开设有《法学概论》、《刑法学》等。主讲教师是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在法律界享有名望的刘志正教授。刘先生先后主编出版了《刑法教程》、《法学教学参考资料:刑事疑案试析》、《法律知识解答》、《法学小百科》等著作,为刑法学课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逐步发展阶段:在政教系法学专科班和学校法学辅修专业开设

  1994年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开始招收法学专业专科学生,《刑法学》是主干课程之一。主讲教师是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的谢长根教授。谢长根教授潜心教学,关爱学生,其主讲的《刑法学》深受学生欢迎。

(三)快速发展阶段:在法学本科专业开设

  安师大法学专业1998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法律本科专业于1999年首次开设《刑法学》,在刘志正、谢长根等教授前辈的传帮带下,刑法教研室的教学科研都发展很快,刑法学课程2005年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通过该次立项建设,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优化了教师组合,刑法学课程已初步建设成为深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优良且具有示范效应的校级精品课程。现在,以彭凤莲、雍自元、汪维才、李光宇作为主讲教师的中青年队伍基本形成。近5年来,本课程组发表教研科研论文近100篇,专著5本,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科研课题、教研课题20余项。
自98年法学专业开设以来,我们教学所用教材都是全国知名教材,如先后使用过高铭暄、马克昌主编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刑法学》、赵秉志主编的司法部审核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教材《刑法学》、张明楷著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刑法学》、王作富主编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刑法学》等。我校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一开始是将刑法学分为总论与分论两部分,分别安排在“大二”两个学期讲授,2002年对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整,安排在“大一”第二学期一学期讲授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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