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吸收近年来国内外法学院系有关学科建设的科研成果,积极引进反映法学模式转变所必需的新概念、新知识,通过对内容的精简,更新、调整、重组与新建,力争在内容、体系上有所创新,建立强调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新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通过演绎与归纳相结合、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手段,倡导启发式教学,开设指导性自学。通过加强对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的学习、研究、应用,自制有特色、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提高教学效果。
在教师精选案例的基础上,让学生结合案例进行阐述、分析,学会思考、理解法律原理。案例分析应多联系司法实际,鼓励发散性思维,针对案例中包含的问题或现象展开“全景式”思考,使学生对实际中的法律原理形成务实的、动态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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