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科努力将综合性学科内容纳入新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中,通过对内容的精简,更新、调整、分化、重组与新建,在内容体系上创新,建立以强调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新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增加人文社科相关的内容,减少重复老化的内容;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减少课堂讲授内容;增加司法考试的内容,吸收近年来国内外刑法学课程建设的成果,建立适应法学模式转变所必需的新的知识体系,并注意吸收国内外刑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司法实践的新经验,帮助学生掌握刑法学理论并提高从事刑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的能力。
刑法学内容由总论与分论两部分组成:刑法学总论主要研究有关刑法的基本理论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具有共同性、普遍性的理论,根据其内容,又可分为绪论、犯罪论和刑罚论。绪论内容有: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等。犯罪论的内容主要有: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及其构成要件;排除犯罪性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等。刑罚论主要内容有:刑事责任、刑罚及其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以及刑罚的消灭等。刑法学总论的内容结构,以刑法为依据并遵循刑法学理论研究规律而设计。刑法学分论主要研究各种具体犯罪,刑事责任及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具体犯罪分为十大类,每类犯罪之中又分为各自不同的具体犯罪。其内容结构,首先研究某类犯罪的概念、犯罪的特征;其次,在类犯罪之下研究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具体犯罪的司法认定,以及具体的法定刑。
刑法学总学时108,其中不少于12个学时的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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