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到政治社团是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一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相联系,在一定的政治体系中占有一定地位并发挥着特定的作用。
教学内容:政治社团的含义与特征、政治社团的主要类型、政治社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教学重点:政治社团的含义与特征、不同社会性质政治团体的根本区别、政治社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第一节
政治社团的涵义与特征
一、政治社团的涵义
政治社团并非现代社会特定的政治现象。在西欧中世纪,就出现了各种封建行会组织、政治性会社组织,它们代表着不同的群体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由于中世纪各国政治结构的封闭性,这些行会组织和会社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都很小。在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多元化,社会结构也日益复杂化,由于种族、宗教、地域、阶级等因素,人们的群体意识逐步得到强化,并且在一定基础上组织起来,形成各种各样的政治社团。现代社会政治社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政治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治社团虽然是现代社会政治生活中普遍的政治现象,也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但至今还没有一个科学而明确的定义。东西方学者大都从各自研究的角度界定政治社团,使得政治社团的含义宽泛而有歧义。美国政治学者R·达尔把政治社团定义为:“任何一群为了争取或维护某种共同利益或目标而行动的人。”G·沃塞曼把“一群人组织起来为追求共同利益而对政治过程施加压力的组织”称为利益集团或压力集团。在西方颇具权威性的《布莱克维尔政治学大百科全书》将利益集团界定为“致力于影响国家政策方向的组织”。中国学者则把政治社团表述为“基于共同利益要求而组成的社会团体,”等等。上述这些定义总的来说外延比较宽泛,有不少学者认为政治社团在资本主义国家就是利益集团(Interest
group)、压力集团(Pressure
group)和院外活动集团(Lobbying
group),但也有学者对此持不同看法。
美国政治家麦迪逊认为,派别是“为某种共同的感情或利益所驱使而联合起来的一定数量的公民,不论他们占全部公民的多数或少数,而他们的利益是同其他公民的权利或社会的长远和集体利益相左的”。戴维·杜鲁门认为,“一个利益集团就是一个持有共同态度并对社会上其他集团提出某种要求的集团。”罗伯特·达尔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任何一群为了争取或维护某种共同利益或目标而一起行动的人,就是利益集团。”另外,很多其他的政治学者和社会学者都对利益集团下过类似的定义。因此,利益集团就是社会中的一些成员为了共同的集团利益而结合在一起,通过积极行动而达到共同目的的一种社会组织。
在西方国家,政治社团往往与利益集团、压力集团、院外活动集团等概念混淆在一起。压力集团是指为实现某种特殊利益而对政府施加影响和压力的利益团体。当利益集团试图影响公共决策和公共权力,实现自己特殊利益的时候,它就转变为压力集团。在大多数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利益集团往往就是压力集团。
院外活动集团是利益集团一种表现形式。“院外活动”本来的含义是指利益集团的代理人在议会走廊或门厅(Lobby)里对国会议员进行游说活动。如今,“院外活动”这一术语含义更加广泛,泛指利益集团为了实现自己特定的利益要求,通过其代理人进行有意识地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包括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施加影响和压力。这样,院外活动集团就成了和压力集团、利益集团含义一致的术语。世界各国政治实践表明,由于各个国家社会、历史、文化和政治体制不同,政治社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它们的共同之处是:政治社团都是以特定的利益为基础,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结构组织起来的,它通过介入政治过程表达其团体利益诉求,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执行过程,以实现其共同的政治目标。据此,我们可把政治社团定义为:有共同利益要求的社会群体为实现其特定的利益目标,而有组织地参与或影响政治过程和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的社会团体。
政治社团现象的发生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群体利益的多元化、政治权力作用力的增强以及民主制度的建立是密切联系的。
首先,政治社团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利益多元化、复杂化的产物。近代以来,随着工业革命和技术革命的发展,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促进了劳动分工,提高了生产专业化程度,使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另一方面又使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发生分化和组合,人们的利益内容不断更新。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结成特定的团体,并介入政治过程,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次,政治社团的形成与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扩展和增强密切相关。在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之后,垄断集团和国家权力结合在一起,政府直接地大规模地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从而使得社会各阶层、集团、行业利益的实现受到政治权力和政府政策的影响,因而以特定团体的方式向政府表达利益与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决策体现了全体人民利益,人民以组织政治社团的方式向政府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政府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三,政治社团产生、发展、发挥作用是以民主政治作为制度条件的。西方的民主政治具有虚伪的形式性,但是这种形式民主的分权制度和权力之间的制衡,不仅为政治社团寻求影响政治的途径提供了可能性,也为政治社团的活动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政治环境,为各政治社团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和具体的途径。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本质上意味着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人民的利益可以得到充分实现。因此,人民中的不同阶层和不同方面组成的政治社团,从不同的行业和方面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与要求,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而且本身也构成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政治社团的特征
既然政治社团是基于共同的利益目标而联合起来的,为实现其特定的利益目标,组织参与、影响政治过程和公共政策决策的团体,那么,共同的利益目标或要求正是任何政治社团赖以存在的基础,政治社团的活动由该团体所追求的利益目标所确定。正因如此,政治社团有别于其他的一般组织,而形成自己的特征。
第一,具有共同的具体的和特定的目标。任何政治社团的形成都根源于团体成员共同的利益和目标,没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人们就不可能聚集到一起而形成政治社团。这种利益和目标可能是团体成员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可能是基于成员某一共同的道德理想或长远目标。当然,这种利益基础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社会政治权力结构、经济利益格局以及政治社团自身性质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同时,政治社团利益基础是具体的和特定的,也就是说,政治社团的利益和要求具有相对的具体性和特定性。所谓具体性是相对根本性而言的,即政治社团的利益要求往往是围绕具体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形成和展开的,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这些问题往往体现为具体政策层次的问题,因此,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影响政策的过程。所谓特定性是相对于整体性和全面性而言的,即政治社团的利益要求一般都限定在某一方面,如要求提高团体成员某方面的地位、争取某方面的权利和待遇、要求政府部门提供某种政治服务等,而不是以代表社会全体成员的名义,要求全面的和整体的利益。这就是说,政治社团的利益一般不是社会政治的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因此,其利益和要求不是根本政治制度层面的和根本政治原则层面的,也不是涉及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性和普遍性的利益要求。
第二,政治参与的有限性和针对性。政治社团组成的目的是要通过对政治过程的参与来实现各自的利益,但是,政治社团参与政治生活的目的是有限的、有明确针对性的,即通过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的有限政治参与,来促使公共政策制订系统与执行系统对它们有利的或危害较小的计划、措施、方案。由此可见,政治社团并不是对所有政治过程都感兴趣,而仅仅参与或影响与自己的具体利益有关的政治过程;同时,政治社团的政治参与层次是有限的,即仅仅重视参与并影响与自己相关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因此,其参与仅仅限于政府政策层次。此外,政治社团对于政治生活的参与仅仅限于自己的利益得到一定程度实现和满足。这一特点也表明政治社团不同于通过市场交换机制和社会协商机制来实现自己利益要求的团体,它是通过政治过程和政府政策过程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的。
第三,政治社团组织的非政治权力性和社会性。政治社团具有合法性和一定程度的组织性,但是,它的存在和活动则带有非法定性、非政治权力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在法治国家中,国家权力组织的权力、职责、规模、活动程序都是法定的。而政党一般具有特定的明确纲领、组织原则和活动程序,其目的是获得或巩固政权。相形之下,政治社团则不带有政治权力性质。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政治社团一般独立于政治权力,或者与政府处于对立地位。其存在和活动与法律程序没有直接联系,也没有谋取国家权力的明确纲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政治社团一般是执政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相联系的纽带,它不是法定的国家权力组织,也不是致力于谋取权力的组织。
第四,政治社团有着各自的组织规则和结构,但组织形态是相对松散的和宽松的。任何组织都要对本组织的运作目标、原则、宗旨以及成员资格和行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组织规则是任何试图在政治领域内有所作为的政治社团的基本要件。因此,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社团都具有一定的组织形态。政治社团的组织形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政治社团都有按一定程序建立起来的组织系统和制定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即作为团体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其二,政治社团进行的是有组织的活动,即政治社团以组织的力量实现团体利益最大化,以组织的力量参与、影响政治决策和实施过程,而不是以单独的个人力量去从事这些活动。相对来说,政治社团的组织形态比较松散,组织规则比较宽松,组织活动也比较自由的。政治社团一般没有固定的、明确的政治纲领,可以允许其成员同时具有多种不同组织的成员的身份,如美国退伍军人委员会的会员可以同时是美国农民协进会的会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员,也可以同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会员和中华妇女联合会的会员,等等。当然,在不同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政治社团的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是有所不同的。一般来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活动方式比较灵活;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组织结构相对严密,活动方式比较规范。
第五,政治社团的群众性基础是最直接的和最广泛的。政治社团虽然介入和参与政治,但是,它是非政府、非政党组织,因而具有群众性。除了某些特殊的政治社团,一般情况下政治社团并不要求它的成员具有先进性,并不对要求加入或退出团体的人有特别的政治要求,而只要求他们行使社团规定的权利并且履行相应的义务。政治社团活动的出发点是实现特定的群众利益,充当特定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角色。政治社团直接代表某一部分群众或某一方面群众的利益,政治社团本身就是由这些群众组织起来的,政治社团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目标是由本团体内部群众意志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社团产生于普通群众之中,生活在普通群众之中,直接感受着普通群众的生活、情感、态度和要求,与他们保持着最直接的和最广泛的联系。
第二节
政治社团的类型
一、政治社团的技术类型
针对现代政治生活中政治社团数目繁多情况复杂的状况,不同政治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形成了对于政治社团的不同技术分类标准,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政治社团的类型。
(1)按照政治社团所追求的利益来划分,可以将政治社团划分为追求特殊利益的政治社团与维护公共利益的政治社团。追求特殊利益的政治社团的特点,是通过政治活动来追求或维护团体成员的特定要求,也就是这个集团的自身特殊的利益和具体的利益。这样的政治社团典型的如美国的劳联、产联等等。以维护或寻求公共利益的政治社团,一般是希望通过政治活动或参与政治活动,来实现促进和维护全体社会成员或绝大部分成员相关的共同利益。这类政治社团如要求环境保护、主张和平反对战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反对核武器的组织等。
(2)按照政治社团的自主性程度划分,可以将政治社团划分为完全自主性政治社团,依附性政治社团和合作性政治社团。完全自主性的政治社团是指从事政治活动并且保护和尊敬其成员利益的时候,并不依赖其他组织的意志和要求,而是完全独立于其他政治组织之外。比如资本主义国家独立的消费者保护协会。依附性政治社团是指在政治社团谋求或实现自身利益的时候,在参与影响决策时候往往隶属于或服从其他政治社团或组织,按照其他组织的意志和利益要求来决定自己的利益实现程度和政策性选择。这种政治社团在法国、意大利等国家比较常见。合作性政治社团是指政治社团在参与决策、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时,要与其他政治社团平等协商或联合。通过协商和联合来与政府进一步地协商并且对政府施加影响,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
(3)按照政治社团的法律地位划分,可以把政治社团划分为合法政治社团和非法政治社团。合法政治社团是指得到一国法律承认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活动的团体。每个国家的政府都针对本国内政治社团制定正式的规则程序。一般来说,各国组建政治社团需要特定的申请登记程序,政府对其进行政治活动的范围和方式都有明文规定;那些不经过这些规则程序便进行政治活动的政治社团即被认为非法等等。非法政治社团是指未经法律允许以非法的方式进行活动的团体,如极端的种族组织、恐怖组织、帮派组织、邪教组织等就属于此类。在传统政治体制下,由于政治系统所能提供的政治参与渠道比较狭窄,公共权力经常被少数人所滥用,广大民众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表达他们的利益要求,因此他们不得不组织政治体制所不允许的非法政治社团。在现代民主体制下,由于政治系统具有民主性和开放性,不同利益群体可以充分利用政治体制所提供的合法途径来表达其利益要求,所以广大民众组织的政治社团一般是合法的,并以公开的合法的方式开展活动。
(4)按照政治社团成员的某个方面社会特征划分,可以把政治社团划分为产业工人、企业主、农民、农场主、教师、学生、有色人种、妇女、青年、宗教徒等各种各样的政治社团。按照政治社团成员的特定社会特征来识别政治社团,是广大群众在社会实际政治生活中常用的标准,但这种标准划分出的政治社团门类太多,难以实现人们分门别类来识别政治社团的要求,同时由于人们特定利益与他的社会特征往往又联系在一起,因此,这种划分办法实际上不过就是从政治社团成员的身份的角度对于政治社团的利益来划分。
(5)按照政治社团的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划分,可以把政治社团划分为政治生活中影响较大的团体、影响不大的团体以及没有多少影响的团体。在西方社会中,众多的政治社团对决策过程的影响是有很大差别的,关键取决于其社会经济、政治势力和地位状况。由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处于强势的成员组成的政治社团,能更多地影响政治过程和政府的公共政策过程,其影响较大;而社会弱势群体的政治社团,其要求不易得到重视,对政治和公共政策过程影响较小。
二、政治社团的社会类型
按照马克思主义划分社会现象的基本原则,即对于社会现象的划分要从它的社会特征和社会联系,从它的阶级特征和阶级关系来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以把社会政治社团划分为两大类——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
1.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在法律上有较大的独立性,在组织上独立于国家权力机构和特定政党之外,通过政府和议会外的活动,对政府决策过程施加压力,影响政府的政策制订和实施,以满足自己特定利益和要求的政治社团。这些政治社团通常通过对政府和议会施加压力的方式进行政治活动,所以人们往往将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称之为压力集团,即政治性的利益集团。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是资本主义利益关系的组织表现。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压力集团是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和利益分化的产物。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分配关系,加上社会分工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使得资本主义社会利益结构出现分化和多样化格局。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会产生利益集团之争,从而进一步产生了对政治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施加压力的压力集团。
其次,压力集团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国家所掌握和所能够分配的资源急剧增加,单个的社会成员的公民政治权利不足以与资本垄断集团竞争,从而迫使人们通过组织团体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以追求利益的满足。
再次,压力集团也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公民制约国家权力膨胀的产物。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家的权力与垄断资本的结合,会不断地扩张和膨胀,原有的分权制衡制度并不足以制约政府权力,尤其不足以制约政府的行政权力,这就使得社会需要新的权力制约机制,压力集团正是通过社会的机制,来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而形成的制约机制。
另外,压力集团也是以个人主义为特征的政治文化的产物。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强调,活力、自信和美国的文化结合在一起,是造成美国的利益集团比欧洲更为广泛的原因。个人主义是个有争议的概念。但崇尚个人权利是西方文化中的重要方面,并认为每个人都有权追求自我利益,实现自我价值。公民言论自由、集会请愿等权利通过政治制度中的分散性、政党竞争而表现,从而形成了公民的结社权。这种个人权利观念和个人利益观的进一步扩展,便直接导致了与国家权力相对应的压力集团利益或群体利益的产生,最后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
资本主义国家压力集团的基本特征:
第一,资本主义国家压力集团的数目和种类繁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政治生活中压力集团的数目在不断地增加,典型的是美国,如工商业的各种协会、联合会,劳动者的跨行业和行业工会,各种宗教团体,种族的、职业的、性别的、年龄的组织等等。因此,美国被人们称之为利益集团的典型的政治。
第二,资本主义国家压力集团的活动范围十分广泛。压力集团一开始活动对象主要是立法机构当中的成员,即议会或国会的议员,它的活动大部分集中在影响立法过程方面。随着资本主义政治的发展,压力集团的活动范围也得到大大扩展,它在影响资本主义政治立法过程的同时,对于资本主义的政治行政过程、司法过程也施加影响。同时还进一步影响议员、行政首长和法官的选举与任命,也就是影响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当中的选举过程和影响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的活动过程。压力集团的活动与作用范围的扩展,使得它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并日益重要。
第三,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压力集团之间具有不同利益而相互对立,在政治生活中往往相互排斥。资本主义社会压力集团首先是以阶级对立为前提的,因此,资本主义社会当中某些代表劳动群众的利益的压力集团与代表资本的利益的压力集团是对立的,而这些利益集团相互之间在影响政府决策中的立场是不一样的,又是相互排斥的。其次,在资产阶级内部各种不同的阶层、派别除了在维护资本的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有共同之处外,其它没有任何共同利益,因此,它们相互之间也是相互排斥和对立的。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各种利益集团之间以及这些利益集团与政府之间,互相倾轧、勾心斗角。资本主义社会压力集团之间的这种对立和排斥,就使得他们必须要以压力的方式来影响资本主义的政治。
第四,资本主义国家压力集团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由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压力集团已成为资本主义政治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与这种现实的政治状况相适应,资本主义国家往往给予压力集团特定的合法地位并以专门的法律加以管制。比如美国对压力集团就有专门法律与管理办法。1946年美国制定的《联邦管制院外游说活动法》以及税收法、竞选法都对各种利益集团的活动进行了限制,以使压力集团的活动能够置于法律约束之下。
资本主义国家压力集团的主要类型:
①赢利性的企业团体,如美国商会、美国制造商协会、独立企业联合会;英国的工商业联合会;法国的雇主协会和代表农场主利益的全国农业经营者联合会等。②劳工团体,如美国的劳联—产联、汽车航空航天和农业机械工人国际联合会;法国的劳工总联合会、劳工民主联合会和天主教劳工联盟;日本的劳动组合总评议会、全日本劳动总同盟、中立劳动组合联络会议以及全国产业劳动组合等。③非赢利性的公益团体,这类团体即人们通常所称的“非政府组织”(NGO),如美国的环境保护行动社、公民自由同盟、地球之友社以及形形色色的民权组织等。
资本主义国家压力集团活动方式:
直接的院外活动
直接的院外活动是指压力集团或其代表,在与制订公共政策的机关的直接接触中影响具体的公共政策的制订的活动。直接院外活动是压力集团的主要活动方式,主要由集团代表或专职活动人员直接对参与决策者进行游说、沟通关系。这种游说、沟通有时通过合理、合法、公开的方式进行,有时也会出现不合理、不合法、不能公开的方式,比如贿赂、提供色情服务等。总之是以团体的利益为需要。提供信息与情报,是以一种很巧妙的方式将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传达给决策者的方式。即将与自己利益攸关的问题的情报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系统地进行整理,一旦有关的政策要出台时,想方设法将有关资料及时传达给有关的决策者。出席听证会,如一些国家的决策机构在一项政策的酝酿阶段都会举行公开的公众听证会,有些国家的政府机关在正式的政策出台之前还会在有关的政府公报上将拟议中的政策公诸于众,征求大家的意见,这也是压力集团必然会利用表达自己要求和良机的一种方式。还有帮助专题研究、起草法案和报告,参加顾问委员会等。
间接的院外活动
间接的院外活动是指压力集团通过中介来影响政府公共决策活动,包括政治捐款,破坏所要反对的候选人的竞选等,特别是利用新闻媒介影响公众舆论,以形成对有关的立法议案的公众舆论,或形成公众舆论对某一项重要人事任命的倾向等,以此达到最终影响公共政策的目的。此外,还运用抗议示威活动引起决策者重视,进行基层动员,造成一种强大的公众要求的气氛,使得决策者不得不考虑他们在有关问题上的态度。显然,资本主义国家压力集团正是通过上述种种直接的、间接的院外活动来表达自己的要求,实现自己的利益,并为自己在政治体系中争得一席之地。
2.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
在任何社会,必须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但是,这并不否认利益追求上的差别。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同的社会群体仍有其特殊的利益要求和相互之间的矛盾,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政治社团的存在,就有其必然性和现实性。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存在着多种经济关系和所有制形式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加上职业、行业、性别、年龄等差别,社会成员之间也必然会存在利益差别。为了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上,通过参与政治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实现自己的公民权利,人民会必然组成不同的政治组织,参与政治过程,从而形成了我国的各种政治社团。从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社团的政治功能来看,它们在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挥联系党与群众、政府与人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政治社团之间以及它们与政府和执政党之间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是社会利益分化的结果,是不同利益群体实现其特殊利益要求的工具。但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相比,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作用于政治过程中有其自己的特点:
第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具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每一类政治社团都能够与同一阶层、同一行业、同一性别、同一年龄、同一部门的几乎所有成员相联系。在中国,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只要是工人阶级的成员,无论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可以加入该组织,实际上,几乎所有的职工都是“全总”的成员。其它社会团体也都具有相同的特点。
第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具有统一规范的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社团一般都没有同行的竞争者,其的成员广泛、组织规模的庞大及其社会主义性质,使得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大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行政区划,随生产和工作单位而组成。一般都具有比较严密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例如中央设全国总工会,作为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全国组织和领导机关。
第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具有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产生不同的政治社团,当然与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条件之下人们利益上的分化与差别有关系,但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关系和按劳分配的劳动分配制度,是它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在这个制度基础上各种政治社团在根本利益上是具有一致性的。虽然在现实中即使还存在着社会团体的利益的差异和矛盾,但这也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差异和矛盾。
社会主义国家主要的政治社团:
工会组织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工人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反映和维护工人群众的利益,并且对职工群众进行教育,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协调工人群众的利益与国家、集体的利益,同时对企业与政府部门工作进行监督。中国工会组织是按照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的。它的最高组织是中华全国总工会。
青年组织包括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和学生联合会。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它的基本职责是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培养青年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青年联合会是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它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各界和各族青年投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学生联合会是高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它的职责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各高校学生贯彻党教育方针,组织和推动高校学生的学习和文体活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同时维护和反映高校学生的特定的利益要求,并且沟通高校以及学生与高校管理部门以及政府部门的联系。
妇女组织主要是妇女联合会,妇女联合会是妇女的群众性组织。它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动员和教育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国的妇女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各个单位或系统的女工委员会、职工家属委员会、或者妇女委员会以及爱国妇女团体构成全国妇联的会员,即集体会员。全国妇联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社团活动方式:
一是通过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来参与商讨和决定国家大事。政治社团的代表通过担任人民代表或政协委员这样的机制和机会,在商讨国事的时候,既从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又能够表达和维护本团体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二是直接参与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策工作,从而可以对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提出咨询和参考性意见。三是通过参加各级地方政府与本团体有关的工作来维护和实现自己特定的利益要求,并保护本团体成员的权益。四是通过对于党的组织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来影响政策的制订,维护本团体和团体成员的权益和要求。
第三节
政治社团的作用
一、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社团的作用
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社团对于政治生活内政外交都有着重大影响,无论是在福利政策、经济政策还是在军事工业方面,各种社会团体的活动余地都非常大,而在外交方面,集团政治的影响也处处可见。根据西方社会政治社团在资本主义政治过程中的影响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主要方面:
(1)集中各种利益。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的社会,这就决定了各种政治社团的首要作用是代表和集中各种利益的作用。政治社团是社会中的一些成员为了共同的集团利益而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组织。共同的集团利益就会促使具有共同态度的人组织起来。而许多利益集团通过不同的手段在其成员中又起着统一观点的作用,由此形成共同的目标,确定哪些是主要目标,打算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不仅如此,集中各种利益还意味着利益冲突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讨价还价,相互妥协以达成一致的意见。
(2)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政治参与从其宽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制定、通过和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这种行动可以是指当选的政治家,也可以是政府官员,还可以是普通公民的任何政治行为。但是衡量政治参与的程度常常是从普通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角度来探讨。在传统的代议民主制时期,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是间断的、有限的,主要形式就是定期地参加选举投票。到了当代,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则已经扩展和深化了。其重要体现之一就是普通公民通过社会团体及其院外活动的形式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即政治社团及其院外活动成了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新形式、新方式、新途径。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社团能够将公民具体的、单一的利益与要求集中起来,在参与决策时加以表达和综合,从而影响政府决策。因此,政治社团实际上是公民政治参与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比起单个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更有效和更有力。
(3)公民个体政治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政治社会化一般是指特定社会通过一系列媒介使公民形成特定的政治文化的过程。在传统的社会中,公民的政治社会化和再社会化主要通过家庭、学校、宗教团体和政府等等途径来完成的。到了近代,政党、大众传媒成为政治社会化的途径,而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社团成为公民政治社会化和再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在政治社团的活动中,具有相同利益的公民自发聚集在一起,交流相互所掌握的政治信息,并将特定的政治价值观点逐步内化为自己的政治意识。政治社团的成员彼此讨论现行的政治决策机构、政治过程、政治理念,了解社会上不同的成员的不同政治态度和不同政治立场,这个过程实际上可以使公民进一步、更多地、更深入地掌握社会政治的内容。因此,这样的过程还可以让具有某种政治观点的公民改变原有的看法,实现社会政治的再社会化。
(4)维护资本主义政治秩序的有效手段。一方面,不同的政治社团之间的矛盾相互抵消,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张力,这种张力可以有效地维护资本主义的政治秩序。而在这其中一些大的它的利益容易为统治阶级所接受的政治社团,或者干脆统治者自己组织的政治社团就能够取得优势的地位。另一方面,政治社团的利益表达与综合,往往会被资产阶级政党更强有力的利益表达与综合所淹没,而资本主义的政党政治又最终会被占统治地位的资本集团运用国家权力操纵,因此,政治社团的政治最终可能被纳入资产阶级所允许的政治轨道和政治秩序范围之内,这样就使得政治社团实际上成为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统治集团用来控制社会、维护自己统治秩序的强有力手段。
(5)国家权力制约的补充因素。随着资本主义国家职能的扩展和权力的膨胀,国家权力之间的制衡已不能充分实现权力制约的目的,也就是说,以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的权力制约机制,即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间的制约和平衡就远远不能满足资本主义政治的内在要求,需要政府外力量的制约,政治社团却能够起到补充权力制衡的作用。因为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的权力制约机制可以概括为,一方面,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关系尚在,同时,以集团政治为主要标志的社会性的权力制约机制也逐渐形成。世纪转折时期著名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这方面可谓远见卓识,他看到了当时法国的国家权力集中和增强的趋势乃是不可避免的,并认识到仅仅靠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已经远远不够,提倡组织所谓“居间职业团体”,即可以达到他所谓在社会“解组”状态下使人们重新找到依归的目的,又可以以此制约和抗衡国家权力的这种集中和扩张趋势。当然,利益集团的这种独特的政治功能并不是一种主观自觉的产物,勿宁说它是资本主义政治机制自发作用的结果。危机之中这种权力机制的调整反映了这种制度自身所具有的适应生存的自我调适能力。
集团政治及其所反应出的资本主义政治机制方面的变化对于资本主义政治的存在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社团即利益集团实际上的存在以及它所发挥重要影响和作用,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性质,虽然相关利益集团形式为劳动群众表达自己的利益影响政府的决策,并为合法斗争提供另外的一种途径和形式,为广大的劳动人民运用资本主义制度和其中的公民的政治权力进行合法斗争提供了一种途径和形式,但它并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也不可能改变垄断集团和少数政治经济金融寡头控制自己的局面,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这些垄断集团和寡头既把握着政治权力,同时又不断地在组织和形成代表自己利益的社会集团。相形之下,它们利益集团对政府的影响和形成的势力都要比劳动群众所形成的社会团体要大得多。所以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社团实际上不过是资产阶级统治手法的一种变换,归根到底还是为资产阶级统治秩序的安定和政治正常运行服务的。
二、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社团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社团的作用在性质上与资本主义国家完全相反。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社团作为执政党、政府和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社团是群众性政治组织,它可以广泛有效地把分散的个体群众组织起来,为当家做主的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组织依托,为党和政府实施对社会的管理提供方便的组织形式。在中国,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学联、青联、科协、文联、社科联等较大的群众团体组织,几乎将全体社会成员都组织起来了,同时这些团体有着较系统的组织形式和松散的组织结构,它所发挥的组织功能为公民的政治参与、为政府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提供了基础。
(2)
参政功能。通过政治社团的组织和活动,公民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在中国,政治社团的参政议政功能主要体现为:一是政治社团可以推选自己的代表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和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同时,各政党、人民团体可联合推荐候选人;各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推荐候选人;选民或其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这种提名方式使得中国的各主要政治社团都会在国家权力机关里有自己的代表,直接参与立法活动。一般来说,各地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负责人都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二是参与行政部门的决策。行政部门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一般会征求有关政治社团的意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扩大会议来共同协商政策。有时政府还直接吸纳政治社团的成员进入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决策。如1985年中共中央就规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在研究、制定有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重大方针政策时,凡涉及职工利益问题时,通知全国总工会参加必要的会议和工作,吸收工会参加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重大改革的领导机构,并规定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照此执行。三是政治社团参与政治协商组织及其活动。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包括政治社团在内的各界人士参加的一种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政治社团可以就国家的大政方针、重要的人士安排发表意见,表达和维护社会团体的利益。四是利用传媒传达政治社团的要求。各政治社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通过新闻发布会、各种座谈会、对话会等形式,对国家政治生活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做出反应,既可扩大本团体的影响,又可促进本团体及其成员的权益的实现。
(3)
民主监督功能。在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保证公共权力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为人民服务的有效性,为了保证公共权力及时地实现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党和政府一方面需要加强其自身建设,同时也需要外在监督,政治社团的监督就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外在监督。政治社团在参政议政时,除了关注和维护本团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外,对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加以关注和监督。这种监督能够起到党和政府内的监督所起不到的作用。
(4)
教育功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相当多的普通社会成员和群众文化程度比较低、政治的主体意识和公民的政治权利的观念不强,民主政治的素质与要求不高,从而影响了他们自觉有效地参政议政,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并且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政治社团可以利用自己与群众直接相联的优势,通过政治社团的活动,以各种方式教育群众,帮助他们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他们参与政治的能力,从而实现自己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使他们能够尽快地、积极主动地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
总之,政治社团的政治活动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各社会团体进行政治活动,参与政治决策以及民主监督,本身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这种民主政治进而促进政治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不仅如此,政治社团的活动还能促进政治稳定。一方面,政治社团的代表进入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在制度内表达利益要求,这就减轻了如不少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生力量对制度的冲击。另一方面,政治社团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对社团成员在各方面的管理,增强党和政府管理社会能力。因此,政治社团在社会主义政治过程中的作用不可缺少。 |